| 一、本章的教学目的与要求:
掌握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;了解行政机关的法律调整和哪些机关能作为行政主体;掌握我国行政机关的结构与体制。
二、本章的教学内容有包括:
1.国家行政机关概述。
2.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。
3.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调整。
4.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与体制。
5.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。
三、本章的主要概念
(1)国家行政机关;(2)中央行政机关;(3)地方行政机关;(4)行政机构;(5)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;(6)国家行政机关的体制;(7)首长制;(8)委员会制;(9)层次制;(10)职能制;(11)集权制;(12)分权制。 |